偷竊之法律問題 - Pl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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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姊夫任職高雄日月光時.利用職務之便.偷竊公司的廢棄物轉賣給回收廠商.得手近千萬.現公司在查他因害怕東窗事發即刻離職.也怕發現把錢轉入我姐姐名下.我姊姊是知情的.請問若公司查到他.但他已離職公司還能對他起訴嗎?這樣我姊姊會有罪嗎?還有我的房子是借他們夫妻的名仔登記.這樣會有影響嗎?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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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son avatarMason2014-09-25
個人覺得說:令姊跟你應該大義滅親以免遭池魚之殃(被視為共犯),理論上公司還能對他起訴(但前提為證據要足夠)。趕快報警對姊夫提告吧!這種情事有了一次還會有下次,一則有關大義滅親之社會新聞參考一下吧!新北市一名二十一歲宅男,日前偷走姊姊一百多萬元現金,上酒店抱妹作陪,還�
Yuri avatarYuri2014-09-23
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,依前項之規定處斷。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或損害本人之利益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