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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租套房合法嗎?以日或週出租就是旅館業,沒登記罰 10 萬~200 萬元,訂房前先看登記證編號

faqs.tw 編輯整理#旅館#motel#台北
目錄
  1. 「以日或週」出租,法律上就是旅館
  2. 沒登記的處罰
  3. 合法旅館要做到的事
  4. 不適用的情況
  5. 實際該怎麼做

2012 年站上有人帶 5 個大人、3 個兩歲小孩到台北玩,想在士林、劍潭附近找預算 4,500 元以內的通舖或六人房。回覆裡有人貼部落格房價表、有人推一晚 300 元起的住宿。便宜的選擇不一定有問題,但有一件事值得先確認:這間是不是有登記的旅館或民宿。

「以日或週」出租,法律上就是旅館

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把住宿分成三種,經營前都要先拿到證照:

類型 定義與證照
觀光旅館業 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;領觀光旅館業執照(第 2 條第 7 款、第 21 條)
旅館業 以各種方式名義,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、休息並收費;領旅館業登記證+專用標識(第 2 條第 8 款、第 24 條)
民宿 利用自用或自有住宅,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;領民宿登記證+專用標識(第 2 條第 9 款、第 25 條)

條文的「休息」兩個字,讓按小時計費的汽車旅館也在旅館業範圍內。關鍵在「以日或週」:一般按月以上的租屋不是旅館業。

沒登記的處罰

違規 處罰
未領登記證經營旅館業務 10 萬~200 萬元,勒令歇業(第 55 條第 4 項)
未領登記證經營民宿 10 萬~100 萬元,勒令歇業(第 55 條第 5 項)
沒有證照卻在網路、廣告刊登營業訊息 10 萬~150 萬元,命限期移除(第 55-1 條)
勒令歇業後繼續經營 按次處罰,可斷水斷電、封閉、強制拆除(第 55 條第 7 項)
合法旅館擅自擴大客房 擴大部分 5 萬~25 萬元,民宿 3 萬~15 萬元(第 55 條第 6 項)

處罰對象是經營者,不是住客。第 55-2 條另外讓民眾可以檢附證據向主管機關檢舉,主管機關要對檢舉人身分保密。

合法旅館要做到的事

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了幾件住客看得到的事:

  • 責任保險(第 9 條):每人身體傷亡 300 萬元、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1,500 萬元、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200 萬元,每年總額 3,400 萬元
  • 登記證與標識(第 14、18 條):掛在營業場所明顯易見之處
  • 廣告寫編號(第 18-1 條):網路或其他媒體刊登住宿廣告,要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
  • 房價上限(第 21 條):收費不得高於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的客房價格;房價、住宿須知、逃生路線圖要掛在客房內
  • 住客登記(第 23 條):每日登記住宿旅客資料,保存半年

站上有人整理過住宿時間怎麼算,是幾點退房、住滿幾小時;那是各旅館自訂的規則。法規管的是旅館有沒有登記、有沒有保險、房價有沒有超過報備的價格。

不適用的情況

  • 按月租屋:發展觀光條例的旅館業是「以日或週」,月租以上屬於租賃,適用民法與租賃住宅相關法規
  • 觀光旅館:國際觀光旅館、一般觀光旅館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,保險金額等規定可能不同,本文以旅館業為主
  • 民宿細節:民宿的設置地區、房間數等依民宿管理辦法,本文沒有展開
  • 訂房取消退費:交通部觀光署公告的旅館訂房定型化契約規範退費比例,本文撰寫時沒有讀到原文,所以沒有寫數字
  • 國外訂房平台:平台本身的退款政策依平台條款,不是旅館業管理規則

實際該怎麼做

  1. 訂房前在廣告或訂房頁面找「旅館業登記證編號」或民宿登記證編號
  2. 找不到編號的,向業者詢問,或查所在縣市政府觀光主管機關公布的合法旅宿名單
  3. 入住時看櫃台或門口有沒有掛登記證與專用標識
  4. 結帳時對照客房內掛的房價,收費不得高於報備價格
  5. 發現疑似違法日租,保留廣告截圖與地址,向縣市政府觀光主管機關檢舉

常見問題

按日出租的套房合法嗎?

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第 8 款把「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、休息並收取費用」的營利事業定義為旅館業。依第 24 條,要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,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、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才能營業。沒有登記證的日租套房就是未登記旅館。

未登記的旅館會被罰多少?

第 55 條第 4 項:未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,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勒令歇業;未領登記證經營民宿,依第 5 項處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。只在網路刊登營業訊息,依第 55-1 條也可處 1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。

住合法旅館有什麼保障?

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9 條:旅館業要投保責任保險,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 300 萬元、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1,500 萬元、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200 萬元、每年總保險金額 3,400 萬元。第 21 條規定收取的房價不得高於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的客房價格。

怎麼知道一間旅館有沒有登記?

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18 條要求登記證掛在營業場所明顯處,第 14 條要求懸掛專用標識;第 18-1 條規定網路、廣告刊登住宿訊息時要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。訂房頁面找不到登記證編號,就要多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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