釣魚遇到搞放生的人士碎碎念 - 釣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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垂釣沒禁止的地方應該就沒問題
但亂放生現行的規定如下,是會被罰的,而且如果修法之後會罰更多~

第 32 條 野生動物經飼養者,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,不得釋放。
前項野生動物之物種,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。
第 46 條 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,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;
其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,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
正在修的: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110101/112012051300077.html
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第三十二條,將定義何謂「商業」與「大型」放生行為,
預計年底前送行政院審核,若立院順利三讀通過,最快明年就可上路。
屆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規定的放生行為,可罰五萬到二五○萬,若致保育動物死亡
更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

※ 引述《hata324 (好唄是吧)》之銘言:
: 星期日(6/3)跑到草屯烏溪橋那邊(往清潔隊那個便道),要練習路亞的拋投.
: 溪邊水量很大又沒帶朔溪鞋,就沒敢靠近溪邊,只好在路邊的灌溉引水道做練習.
: 才剛整理好裝備,就一個騎機車的人士靠過來,下車時手上還提了兩袋泥鰍.
: 看到我就開始念,你怎麼在這裡釣魚,年輕人你要不要來認識我們慈x...
: (os: =.=||| 我媽每個月都有交保護費給慈x)
: 接下來就開始宣揚他的宗教理念,釣魚為樂孽待生物,以後輪迴時,會xxyygg...
: 念了幾分鐘後,開始他的放生大禮,口中念念有詞,一手還不停比劃,然後就把它帶
: 來的兩袋,不知道屬不屬於這河域的魚種放入水中,臨走時還再跟我說一堆有的沒有的.
: 當下真的很想開口直接發飆(我忍下來了Orz),大叔你在造孽啊,你亂放生魚類,造成的
: 生物失衡,比我只是在這裡拿竿子亂揮,還要嚴重.
: 整理了一下心情不管他繼續亂練,當日搞了約1hr,只有一隻應該是小捲仔被我騙到,拍照
: 後就請牠回去了.
: http://ppt.cc/OgZM
: 機絲頭
: http://ppt.cc/JW~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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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Lauren avatarLauren2012-06-09
某些慈X人不曉得這些馴化過後的半野生物種,野放後
超過95%的生物活不過10天...
Susan avatarSusan2012-06-10
不止某些 很多都會選擇性遺忘這一點
Oliver avatarOliver2012-06-12
卷仔原本好像也是東部才有的魚種,現在連西部各流域
Tracy avatarTracy2012-06-16
同意樓上,現在很多魚都是這樣
Lucy avatarLucy2012-06-18
他們放生的行為大概跟做假資料一樣 應付神的督導(誤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-06-18
另一種贖罪卷阿,自以為花錢上天堂,實際上造孽
Adele avatarAdele2012-06-20
萬一放到兇猛的外來種,無疑是另一種生態浩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