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,
前天我在上海南京路步行街上逛街,看到東方商廈百貨公司一樓擺了一個很大的
水族箱,裏面有幾隻鯊魚和四隻海龜。 我走近一看,發現上面有告示牌,說明
這四隻是「Chelonia Mydas」,我回家一查,發現竟然就是我們在澎湖保育半天
的綠鑴龜。他們病奄奄的躺在水族箱底。請問一下,大陸的這種作法是合法的嗎?
這不是華盛頓公約裏的瀕危物種嗎?
我有拍照片下來。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2359575146643&set=a.1432723735937.2066374.1168209406&type=1&thea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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