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埔新時代 - 釣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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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揪: 鄧胖

活動: 釣蝦...

時間: 0:00 AM

地點: 屏東縣內埔新時代

備註: 等等先去採點,看人潮..
沒意外 釣兩小時...
人太多(超過10人) 放棄回家睡覺..
反戴鴨舌帽的胖子...超好認@@''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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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次有人放閃光 傷害到你幼小的心靈和脆弱的眼睛 請你提醒他們
刑法第 187-3 條無正當理由使用放射線,致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
下有期徒刑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
有期徒刑。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 小心觸法 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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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-07-29
還真的有刑法187條之3耶= =+無正當理由亂放閃光罪
Noah avatarNoah2011-08-02
第三項連未遂犯都要處罰@@那出門不能帶閃光了
Mason avatarMason2011-08-07
推簽名檔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