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共構計畫專案助理 - 台中
By Puput
at 2012-02-24T19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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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s
有效期間 101/02/24~101/03/12
一、資格條件:
具國內外科技藝術、數位藝術、多媒體藝術、視覺藝術、藝術行政、藝術管理、資訊科技等學士或碩士畢業學歷,性別不拘。
註:具下列條件之一者,優先考慮錄取:
(一) 具科技藝術或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。
(二) 熟悉科技產業,具媒合科技與藝術合作經驗者。
(三) 具國際交流或國際展覽承辦經驗者。
(四) 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(聽、說、讀、寫流利,可獨立負責國際事務聯繫、與國外藝術家溝通協調等)。
(五) 對數位藝術使用之技術與軟硬體設備具相關知識者。
(六) 對數位科技設備之使用與購置具評估及管理、維護能力者
(七) 曾參與國際性科技藝術展演專案籌備與執行,具資訊技術整合經驗者。
(八) 熟悉公務體系行政作業程序者。
(九) 具高度服務熱誠、良好人際溝通能力,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。
二、契約期間說明
自核定到職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 薪資待遇
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臨時人員酬金標準敘薪。
本職缺錄取正取二名,工作項目為辦理「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共構發展計畫」各項業務,包含:
一、 企劃、籌辦、評估、執行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共構發展之各項專案及活動,如展演、國際交流、教育推廣、學術研討會等。
二、 本計畫相關專案之科技技術與使用軟硬體設備之評估、建議、規劃、技術整合等。
三、 執行、控管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行政工作,及簽辦專案相關公文。
四、 相關會議之召開、紀錄及資料彙整等。
五、 執行專案各項表格填寫、網站及出版品之文案撰寫、文宣出版品編輯等。
六、 管理及保管數位藝術相關軟硬體設備財產與非消耗物品等。
七、 臨時交辦事項。
一、 申請所需資料:(以下資?各一式七份)
1. 詳細學經歷??(附個人照片),男性須另繳交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等相關證件。
2. 企劃書:請以本館大門廣場之玻璃幃幕為標的,企劃數位藝術展示及相關配套活動 (玻璃帷幕尺寸及參考照片如附件),企畫書內容須包含:
(1) 展示所需之設備或技術、媒材。
(2) 建議邀請之藝術家名單及理由。
(3) 宣傳計畫。
(4) 經費預估。
3.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。
4.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(無可免)。
5.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相關著作等。
二、 有意者請於101年3月12日前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:「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展覽組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共構計畫專案助理」,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三、 甄選方式:初審(書面審查)及面試。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,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,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,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 本職缺錄取正取二名,並視需要增列備取二至五名,備取期間兩個月。(錄取者報到時間由本館通知)
五、 聯絡人:林曉瑜小姐,聯絡電話:04-23723552分機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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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資格條件:
具國內外科技藝術、數位藝術、多媒體藝術、視覺藝術、藝術行政、藝術管理、資訊科技等學士或碩士畢業學歷,性別不拘。
註:具下列條件之一者,優先考慮錄取:
(一) 具科技藝術或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。
(二) 熟悉科技產業,具媒合科技與藝術合作經驗者。
(三) 具國際交流或國際展覽承辦經驗者。
(四) 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(聽、說、讀、寫流利,可獨立負責國際事務聯繫、與國外藝術家溝通協調等)。
(五) 對數位藝術使用之技術與軟硬體設備具相關知識者。
(六) 對數位科技設備之使用與購置具評估及管理、維護能力者
(七) 曾參與國際性科技藝術展演專案籌備與執行,具資訊技術整合經驗者。
(八) 熟悉公務體系行政作業程序者。
(九) 具高度服務熱誠、良好人際溝通能力,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。
二、契約期間說明
自核定到職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 薪資待遇
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臨時人員酬金標準敘薪。
本職缺錄取正取二名,工作項目為辦理「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共構發展計畫」各項業務,包含:
一、 企劃、籌辦、評估、執行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共構發展之各項專案及活動,如展演、國際交流、教育推廣、學術研討會等。
二、 本計畫相關專案之科技技術與使用軟硬體設備之評估、建議、規劃、技術整合等。
三、 執行、控管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行政工作,及簽辦專案相關公文。
四、 相關會議之召開、紀錄及資料彙整等。
五、 執行專案各項表格填寫、網站及出版品之文案撰寫、文宣出版品編輯等。
六、 管理及保管數位藝術相關軟硬體設備財產與非消耗物品等。
七、 臨時交辦事項。
一、 申請所需資料:(以下資?各一式七份)
1. 詳細學經歷??(附個人照片),男性須另繳交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等相關證件。
2. 企劃書:請以本館大門廣場之玻璃幃幕為標的,企劃數位藝術展示及相關配套活動 (玻璃帷幕尺寸及參考照片如附件),企畫書內容須包含:
(1) 展示所需之設備或技術、媒材。
(2) 建議邀請之藝術家名單及理由。
(3) 宣傳計畫。
(4) 經費預估。
3.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。
4.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(無可免)。
5.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相關著作等。
二、 有意者請於101年3月12日前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:「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展覽組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共構計畫專案助理」,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三、 甄選方式:初審(書面審查)及面試。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,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,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,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 本職缺錄取正取二名,並視需要增列備取二至五名,備取期間兩個月。(錄取者報到時間由本館通知)
五、 聯絡人:林曉瑜小姐,聯絡電話:04-23723552分機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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