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年前,我愛著一個男人,
愛的著了魔,
傻傻的把他的名字,
紋在了左耳後。
兩年後,我們分手,
左耳後的刺青不影響生活,
就讓它繼續留著,一直到了今天。
不知道為什麼,
上個禮拜突然開始看它不順眼,
越看越不喜歡,越看越討厭。
於是有了蓋圖的念頭,
所以第五刺就這樣產生了。
不囉唆,
直接來看今天熱騰騰的照片!
http://i.imgur.com/GEycRzV.jpg
by Nomad Ink 丁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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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ver say never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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